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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指南

 

一、办证

1、读者办理读者证,免收工本费。读者证与济南市图书馆、辖区街道分馆通借通还。办理读者证当天不可办理退证手续。

2、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,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包括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军人证、老年证、驾照、护照、港澳身份证、台胞证),到办证处办理。少年儿童办理读者证程序可参照成人。

(1)读者证:槐荫区图书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免押金,可借文献3册/次,有效期2年,到期需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。外借期限为30天,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时间为30天。

(2)读者证同时具有阅览自习证的功能。

二、补证

1、如读者证(或押金条)不慎遗失,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,到办证处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。

2、挂失后,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办证处现场办理。

三、退证

1、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,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、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证明,前往办证处现场办理。退卡后,读者证由办证处收回。

2、若押金收据遗失,读者证丢失,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。

四、退押金手续

1、我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押金退还工作,请读者携带读者证、持卡人身份证(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)、押金条至开户馆办理。

2、遗失读者证的读者,须凭身份证(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)办理挂失手续后再办理退还押金;

3、读者证有图书逾期或遗失的,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退还押金;

以上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槐荫区图书馆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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