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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丨济南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,赶紧参与!
发布时间:2021年07月10日 作者:佚名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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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2021长三角及全国部分城市

为深化公共文化领域改革,推动构筑城乡公共文化新型空间,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指导下,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21长三角及全国部分城市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。济南市将作为分赛区进行首次参赛。现面向全市的征集活动从即日起就开始啦!

大赛组织架构

指导单位: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

            上海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

支持单位: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

             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
             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

             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

             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

             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

             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

            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

             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

主办单位: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

             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(文体旅游局)

济南分赛区主办单位: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

济南分赛区承办单位:济南市图书馆、济南市文化馆

大赛宗旨

坚持需求导向、问题导向、效果导向,关注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建设、运营理念和服务效能,持续发现和推出一批”“”“的公共文化空间创新案例。通过树立典范、集聚资源、赋能驱动,引领城市、乡村空间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品质的提升。

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202185

大赛征集范围

设长三角主赛区,覆盖: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;

另设:重庆分赛区、成都分赛区、济南分赛区、郑州分赛区、长沙分赛区。

济南范围内所有符合征集内容的公共文化空间案例均可报名参赛。

大赛征集内容

大赛征集体现新需求、新趋势、新理念的公共文化空间案例。申报案例需符合外在形式、内容运营、理念模式的要求,能够满足公众多元多样的文化需求,塑造高品质的生活。

■ 1.空间。提交的公共文化空间案例需对应六大单元,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艺术空间、公共阅读场所、体育和旅游场馆、社区公共空间、商圈文化空间,以及依托历史建筑、工业遗存、水岸、乡村等打造的文化空间。

■ 2.设计师。设计师可以本人设计的符合大赛要求的公共文化空间作品参赛,竞逐大赛的设计师奖项。为集聚更多设计力量,鼓励致力于公共文化领域的设计师/设计机构参赛,报名3个以上公共文化空间作品参赛的设计师/设计机构,将优先进入大赛设计师奖项的评选。

大赛征集空间类别

本届大赛设基层文化空间、公共阅读空间、美丽乡村文化空间、商圈文化空间、文博艺术空间、跨界文化空间六个单元,分类征集优秀案例。

 1.基层文化空间。涵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的场馆与设施,文化馆、文化站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、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等。

2.公共阅读空间。包含面向公众提供文献与数字资源阅览、流通服务,并可附加阅读推广、教育培训、文化交流等功能的公益性场所。

3.美丽乡村文化空间。指在镇、乡、村建设中,以把握乡村定位、尊重自然生态、重塑乡村价值、凸显当地特色,重在体现农村生产、生活、生态切实融合为特点,提供文化服务与体验的人居空间与活动场所。

4.商圈文化空间。指在城市商业体中积极挖掘文化潜能,将商业与文化、艺术相结合的体验型”“服务型空间。

 5.文博艺术空间。包含博物馆、美术馆、纪念馆、展示馆等以展览为核心内容的文化场馆,以及剧院、剧场等以演艺为核心内容的艺术场馆。

6.跨界文化空间。指在城市中新涌现的在其原有功能与业态上叠加文化属性,并符合接纳公众要求的设施与空间。如加载文化体验空间的民宿、餐厅、社区街道、便民服务市场等。

大赛参赛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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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欢迎与空间案例有关的包括建设方、运营方、设计方积极自荐,同时也期待社会公众推荐优秀的公共文化空间。

大赛奖项设置

大赛设立专家评委会,由来自公共文化、规划、建筑、设计领域专家学者及主流媒体代表等组成。通过线上线下互动,市民、专家共同参与评审的方式,评选出各奖项,包括:空间案例奖、设计师奖、最佳公益奖、优秀组织奖、网络人气奖等(暂名)。

大赛联系方式

大赛组委会小秘书:小美

电话:19512124108(电话请于工作日930-1800拨打,或直接添加微信)

缤纷赛事活动,即将开启!

大赛通过论坛、讲座、出版物、榜单,集合多方力量和智慧在这里,我们将直面问题、聚焦热点、探讨前沿议题、引领未来公共文化空间发展;

无论您是空间方还是设计师,都能在这个连接公众、业界、学界的开放平台上拥有展示、学习和交流的机会!

特别说明

应征主体应保证参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,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。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由应征主体承担。

大赛组委会在非营利的前提下,拥有对参赛空间资料修改、发表、复制、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等使用权。所有应征资料,承办单位有权将其集结出版或用于非商业性的展览、活动宣传、媒体报道等用途。

本次大赛一切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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